本報訊(記者 黎欣剛 周小華)昨日,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來長沙調研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貫徹實施情況。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李江,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、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成員、紀檢組組長王金亮,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盧雍政及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參加調研。省人大常委會委員、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平,市領導袁觀清、陳澤琿、譚杭生陪同調研。
  《公務員法》於20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,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幹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性法律。該法實施以來,長沙全面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,先後制定了與《公務員法》配套的系列文件和規定,公務員管理科學化水平不斷提升,隊伍結構不斷優化。截至2013年12月31日,長沙七類機關共有公務員(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)28478人。
  長沙嚴格執行“凡進必考”的規定,推行競爭上崗和公開遴選制度。8年來,全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3476名,共12.6萬人參加招錄考試。在建立公務員退出機制方面,長沙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退休、辭職辭退等制度規定,完善公務員退出機制,暢通公務員“出口”,2006年以來,市直機關共有7845人退出公務員隊伍,其中退休7428人,辭職辭退56人,開除46人,其他315人。
  李江對長沙貫徹實施《公務員法》情況予以充分肯定。他指出,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,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,因此要從嚴把好“進口”關,順暢“出口”關,科學管理公務員隊伍,不斷提高公務員工作積極性。  (原標題:長沙8年招錄公務員3476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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